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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通报,命名安康市审计局等23个单位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命名安康市残联办公室组织人事岗等34个岗位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
此次示范单位和示范岗创建评选工作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我市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改作风、提素质、优服务为重点,将创建活动与“为民、务实、清廉”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平时考核、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结合起来,细化创建标准,丰富创建载体,强化创建措施,注重督促指导和典型示范,经过创建培育、考察申报、社会公示,直接从面向社会和群众的基层一线、服务窗口单位中产生了我市首批示范单位和示范岗。命名活动将每3年进行一次,实施定期综合考评,建立退出机制,对命名后工作成绩不佳、在群众中和社会上有不良反映、失去示范作用的,及时取消命名并收回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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