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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唐安庵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6-001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年02月01日 |
文号 | 安政任字〔2016〕1号 | 公开日期: | 2016-02-02 15:48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唐安庵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免去唐安庵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马宝剑同志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周汉林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涛同志任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原任职务因机构变更自行免去;
免去陈泽勇同志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何向发同志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职务;
免去刘怀平同志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处长职务;
汪学政同志任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市政府决定:
免去唐安庵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马宝剑同志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周汉林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涛同志任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原任职务因机构变更自行免去;
免去陈泽勇同志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何向发同志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职务;
免去刘怀平同志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处长职务;
汪学政同志任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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