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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旬阳县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作者:佚名 时间:2016-02-04 11:16 来源:旬阳县 字号: 打印

      近日,为有效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旬阳采取“减煤、控车、治源、禁燃”等措施,全力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燃煤污染治理。该县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县划定禁煤和限煤区域的通告》要求,加大禁煤区内禁煤力度,全面推动“煤改气”、“油改气”工作,加快“气化旬阳”建设;重点督促旬阳县瑞财砼制管厂、旬阳县配方肥厂、旬阳县荷花洗衣房、陕西河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燃煤锅炉改造进度。对于各学校的燃煤锅炉进行治理,改用清洁能源。
      加强扬尘污染治理。该县各企业严格落实“6个100%”扬尘控制标准。加强对县城区、316国道、102省道等交通要道、重点区域加密清扫、冲洗和洒水频次,加大道路扬尘降控力度。
      加强工业污染治理。该县组织开展铁腕执法行动,督促矿产加工、水泥建材、医药化工等重点工业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已实施强制断电的砖瓦企业重点做好后督察。对环保手续不全、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或运行不正常以及直排、偷排废气、废水等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责令停产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环保局牵头,依照《旬阳县环保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分工,各司其职,依法一律取缔或关闭。
      加强餐饮油烟治理。该县对县城区餐饮企业必须要求全面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并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100%,确保油烟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对未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乱排油烟的餐饮单位依法严厉查处。全面规范县城区夜市烧烤摊点管理,对露天煤炭烧烤摊点一律依法取缔。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该县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要求,切实遏制县、镇、村、组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等行为。对生活垃圾堆放点进行填埋、转运,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及时劝阻和制止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等行为,对屡禁不止、不听劝阻的群众,除依法严厉处罚曝光外,必要时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进行制裁,坚决杜绝焚烧秸秆、垃圾现象的发生。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的影响力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文明生活,最大限度减小烟花爆竹燃放、祭祀等活动对大气产生的影响。
      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该县加快加强机动车抽查和排气检测,全面淘汰县域范围内的“黄标车”、“无标车”,加大对高污染车辆的查处力度,禁止高污染车辆上路行驶。按照2015年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作计划,加快实施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度,确保在2016年3月底前完成全县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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