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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通知 公开目录: 减税降费
    索引号 719776475/2016-001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2月01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6〕5 号 公开日期: 2016-02-05 14:33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95 号),加快推进全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速降费,提升服务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措施: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高网络速率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包括铁塔公司、广电网络公司,下同)要加大投资,加强规划,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要积极向集团公司和省级公司争取政策、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加快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4G 网络建设,加速推进光纤到户进程,扩大移动通信覆盖范围,鼓励移动用户向 4G 迁移,提高互联网网间质量,提高宽带网络速率;积极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加大农村宽带网络建设力度,着力缩小“数字鸿沟”,扩大移动通信覆盖范围,城市宽带平均接入速率达到 10Mbps,95%以上的行政村通固定或移动宽带。到 2017 年底,安康城区家庭具备 100Mbps 光纤接入能力,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超过 30Mbps,县城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 20Mbps,光纤到村率达到80%,农村宽带家庭普及率大幅提升;4G 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农村。
      加快推动内容分发网络向大容量、广覆盖、智能化演进,不断增强网络流量承载和分发能力。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升级。提升网站能力,增加主要业务带宽配置,实现互联网信源高速接入、网络流量高效疏通,促进应用基础设施与骨干网络协同发展,持续改善用户上网体验。
      深入推进电信、广电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创新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方式,促进铁塔等电信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共享,全力保障4G 网络建设进度,提高效率和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加快推进“三网融合”。
      (责任单位: 铁塔安康分公司、 电信安康分公司、 移动安康分公司公司、 联通安康分公司、 广电网络安康分公司, 市委网信办、 市工信局、 市文广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二、有效降低网络资费,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网费明显偏高的区域、领域开展宽带免费提速和降价活动,将具备网络条件的 4Mbps以下铜缆用户接入速率免费提升到 4Mbps-8Mbps,下调百兆光纤接入网费,更多让利于民。要通过定向流量优惠、闲时流量赠送等多种方式降低流量资费水平,提升性价比。推出流量不清零、流量转赠、套餐匹配等服务,完善流量提醒服务,让广大用户用得安心、实惠。各电信企业每年一季度要向社会发布网络提速降费方案、计划,并进一步完善具体办法。市内宽带服务主导企业单位宽带价格下降 35%左右,全市流量消费平均降幅 30%以上。
      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通信网和有线电视网信息基础设施的作用,推进基础信息网络平等互联,尽快提升网络能力,为消费者提供高速优质服务。(责任单位: 铁塔安康分公司、 电信安康分公司、 移动安康分公司、 联通安康分公司、 广电网络安康分公司)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实施信息惠民、智慧城市、智慧农业、两化融合、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工程,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教育、医疗优质资源共享,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加快就业等信息实现全国联网,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与扩大应用推动网络建设发展的相互作用。(责任单位: 各县区政府,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食药监局、 市规划局、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市农业局、 市商务局、 市卫计局、 市电子政务办等部门)
      三、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强化组织落实
      (一) 加大政策支持。
      1.1.保障建设用地。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宽带网络建设所需的通信、广播电视机房、传输线路、基站站址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属于集体土地需要征收的,应当参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片区综合地价平均标准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36 号)要求,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和供地审批手续;对新建道路或旧城区改造宽带网络线路入地出租、出售通信管道,或在铁路、公共交通沿线实施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时涉及的市、县级行政事业收费,依法予以减免。(责任单位: 各县区政府, 市国土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2.保障用电供给。 供电部门要加大对通信、广电基础设施供电保障力度,对用电报装、线路租挂、电力抢修等建立保障机制;缩短通信、广播电视机房、基站用电的开户和引入的审批时限;鼓励使用节电节能设施,推广用电计量新技术;规范用电单位的二次转供电收费标准,在光纤到户老旧小区改造中对涉及的通信局点、广播电视机房市电引入方面制定优惠政策,特别是在农村宽带工程中电费适当优惠,降低通信、广电能耗成本。(责任单位: 市供电局、地电安康分公司、 市发改委)
      3.3.加快环评进度。 环境保护部门要进一步简化环评手续、压缩审批时限。配合做好全省 4G 基站建设(采取年度打包或投资额打包方式)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监测和验收审批工作,明确批复、验收等环节的时限,缩短审批过程,对共享基站的监测和抽检费用进行优惠。广泛宣传基站电磁辐射科普知识,消除群众疑虑,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形成共同支持宽带基础通信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
      4.4.积极争取项目。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积极争取国家普遍服务基金和中、省财政资金支持,结合新型城镇化、脱贫攻坚部署,加快农村特别是贫困村宽带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各县区政府,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 市扶贫局)
      5.5.强化融资支持。 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宽带网络重大项目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发挥中长期贷款优势,支持农村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引导商业银行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增加信贷投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担保方式,多渠道满足基础电信、广电企业多层次信贷需求。推动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运营主体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责任单位: 市政府金融办、 人行安康分行、 安康银监局)
      (二) 全面保障宽带网络建设。
      1.1.宽带基础设施纳入规划。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将宽带基础设施中所需通信铁塔、管道、杆路、供配电、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广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责任单位: 各县区政府, 市发改委、 市规划局、 市住建局)
      2.2.对 4G 建设开放现有公共区域及设施。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措施,协调免费开放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机场、公路、铁路沿线、桥梁隧道、铁路车站、公路客运站、展馆、工业园区、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绿化区等公共设施场所空间。(责任单位: 各县区政府, 市级相关部门)
      3.3.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 各县区政府和市规划局、住建局要严格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个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民用建筑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程》(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DBJ/T61-59-2010),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和广电设施要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县城及以上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等建筑群全面采用光纤和同轴电缆到户的方式建设,加快既有小区光纤改造升级。(责任单位: 各县区政府,市规划局、 市住建局)
      4.4.保障宽带基础设施建设环境。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公安部门要对偷盗、故意破坏通信网络设施、恶意阻挠通信网络设施建设施工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责任单位: 各县区政府, 市公安局)
      (三) 建立宽带网络速率检测和发布机制。
      建立宽带网络监测技术手段和宽带速率发布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宽带速率权威信息,督促宽带网络提速,打击不实宣传,维护市场秩序,接受用户监督。(责任单位: 市网信办、 市工信局、 市公安局)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好各项任务措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做好统筹推动和督促检查,每年向社会公布全市和各县区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重大情况及时报市政府。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2 月 1 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6〕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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