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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5日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王 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 燕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 翼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教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
任命: 郭 彦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孙启斌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陈祖安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周开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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