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交警大队、高交大队和铁路交警大队切实加强春运后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春运已进入节后返程高峰阶段,学生流、外出务工流、自驾流叠加,交通流量持续保持高位,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部局“2.17”视频会议精神,确保节后道路交通安全,各大队要把精力放在春运和“两会”交通安保上,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对安保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次开展人、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要对营运车辆的驾驶人进行逐一检查和抽查,核对重点车辆驾驶人基本情况,做到“以车找人,以人管车”,对发现不符合驾驶资质的驾驶人要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及时整改。要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进行再检查,重点检查车辆检验安全技术状况、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要与“营转非”大客车车主、驾驶人见面,告知其严禁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严禁外借、出租。二是要加强农村地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发挥“两站”、“两员”作用。要继续坚持对农村地区交通违法整治高压态势,要组织执法小分队在各乡镇开展流动执法行动,依法查处、纠正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酒后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要组织农村交通安全员、劝导员,全面开展劝导活动,把好出村口,及时劝阻交通违法行为,防止超员面包车、酒后驾驶车辆出村上路;要针对农村地区民俗活动占用公路巡游等影响交通安全问题,提前做好交通疏导和管制工作,加强活动现场周边的交通组织,合理疏导控制,未堵先疏,维护良好的通行秩序。三是要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按照省市春运“三项整治”部署,要科学合理安排勤务,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最大限度地把警力、车辆、装备投向路面,加强道路巡逻管控,在县城的出口、城区主要干道、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处设立临时检查点,对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农民工包车、微型面包车、短途客车、重型货车、危爆品运输车、低速货车逢车必查,彻底清除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规、非法营运,货车违法载人,非法携带、运输烟花爆竹,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四是要严格落实省级交警执法站24小时勤务制度。各大队要利用交警执法站特别是省际站,充分发挥缉查布控系统的作用,实行监控、调度、拦查一体联动的勤务机制,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春运期间,各省际交警执法站要严格实行24小时勤务,市际执法站勤务不少于12小时,县际执法站的勤务根据本辖区实际安排。严禁九座以上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0至5时在高速公路运行;严禁七座以上客车22时至次日6时在三级(含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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