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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是各类检查评比活动的高峰期。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规范部门工作行为,防止各类检查评比过多过滥,切实维护基层正常工作秩序,减轻乡镇和部门负担,确保各级各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当前各项工作,保证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完成,石泉县发文对年终检查评比工作进行规范。
文件规定,取消针对性不强、缺乏实际意义的检查评比活动,适当合并不同部门涉及相同领域的检查评比项目和内容,切实减少到基层检查的次数和规模。对经批准的检查评比项目,按照党群、政府部门进行分类统筹安排,由县委办或政府办出具“介绍信”,检查部门执“介绍信”方可开展检查活动。同时综合利用检查结果,所有检查结果要报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备案,供其他部门调用。要求检查活动中不得收受纪念品、礼品或礼金,不得参加超标准宴请或参与公费娱乐活动。对借检查之机到基层“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县纪委、监察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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