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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沈惠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6-002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年03月07日 |
文号 | 安政任字〔2016〕9 号 | 公开日期: | 2016-03-08 11:46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沈惠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按期正式任命:
沈惠兰同志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刘安琴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总工程师;
张立君同志为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副主任;
鲁延福同志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治芳同志为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贾正杰、沙成同志为安康中学副校长;
柯勇同志为市社会福利院院长。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7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任字〔201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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