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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食品安全办、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即将在全市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悉,此次治理工作以落实“四有两责”和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将相继开展四类专项整治行动:一是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和畜禽肉类注水等行为;二是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严厉整治农村市场的商标假冒、侵权、仿冒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虚假表示等类型食品,以及“假农药”“假化肥”,坚决从严查处商标违法、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三是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四是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形成打击合力,深挖食品违法犯罪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同时,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经常性的教育宣传和政策引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食用农产品与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协同共治,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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