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新闻>石泉 > 正文内容

    石泉县;“3.15”10万余元假冒伪劣商品被集中销毁

    作者:董芮 时间:2016-03-21 09:28 来源:石泉县 字号: 打印

      3月15日,石泉县在县城樱花广场开展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在活动现场,参与单位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设置消费维权咨询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面对面指导群众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如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在宣传现场,最引人注目的是三辆装满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汽车,上面堆满了市场监督管理局近一年来在各类专项、综合执法检查中查获的假冒伪劣烟酒、副食品、化妆品等物资。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就查获的酒、调味品等假冒伪劣产品教围观市民辨别真伪,并告知消费者在无意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也不要忍气吞声,要立即拨打投诉举报电话进行维权。对前来投诉的群众,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了投诉举报受理台及时予以接待,并承诺尽快进行核实,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妥善处理。
      参与宣传活动的有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司法、公安、文广等二十多个单位,现场发放消费维权、商品知识、消费提示(警示)等各类宣传材料10000余份。
      宣传活动结束后,市场监管局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了巡游展示,并在县城垃圾处理场将标值10万余元的假冒伪劣产品进了集中销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叶苗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