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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审计局荣获“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称号

    作者:佚名 时间:2016-03-23 08:49 来源:市审计局 字号: 打印

      近日,市审计局被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授予“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称号。这是该局“围绕审计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审计”理念的又一次成功实践,践行群众路线,追求人民满意,“忠诚、干净、担当”逐渐成为该局干部职工的自觉追求,有力地推动了审计事业的创新发展。
      2014年以来,安康市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创建活动,激励广大公务员立足本职创先争优,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务员队伍。该局坚持把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构建起“五位一体”的创建工作大格局。一是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李均同志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共同管、干部职工齐参与四个层面的责任网络体系。一把手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创建工作的“顶层设计”任务,并对重要事项亲自沟通协调、督促检查,对创建工作的强力推进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二是明确“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围绕审计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审计”的理念,研究确定了“一二三四五”的创建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立足“两个加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注重“三个创新”(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四个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教育培训到位、机制制度到位、文化建设到位)、力争“五个一流”(一流班子、一流队伍、一流行风、一流业绩、一流形象),确保创建工作高点起步,有序推进。三是建立力度统一、多轮驱动的工作机制。制定《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活动实施方案》,坚持文明创建与审计业务工作、机关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使创建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四是推行考核常态、责任追究的管理模式。建立创建工作考核及奖惩机制,对落实工作不力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五是保持投入有力、保障到位的创建态势。编制预算时,为公务员创建工作留足经费,足额保障创建所需费用。以创建催生制度,以制度保障成效,进一步完善了创建工作制度,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修订完善各类制度21项。单位内部形成了制度规范,措施得力、长期有效的创建工作机制。
      创建工作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机关内部形成了上下一心、众志成城的思想认识,攻坚克难、奋力拼搏的敬业精神,解放思想、推陈出新的智慧勇气,审计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5年安康市审计局完成审计项目167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70.41%,其中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完成84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00%以上。2015年市本级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397830万元,收缴违规违纪资金上缴财政1094万元,核减政府投资13117万元(上年10353万元),向纪检机关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75件(上年40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534条(上年182条),移送处理落实18人,其中有2人被刑事追究、8人被党政纪处分。审计工作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实际成效检验了创建成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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