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部门动态 > 正文内容

    市盐务局被授予省级“平安单位”光荣称号

    作者:丁礼倩 时间:2016-03-23 08:13 来源:市盐务局 字号: 打印

      在3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度全市经文保系统“平安单位”命名表彰大会上,市盐务局被省综治委办公室、省公安厅授予省级“平安单位”光荣称号。全市共3家单位获此殊荣。
      市盐务局领导班子一直高度重视综治、平安工作,把此项工作列为科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责任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利用每周学习例会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普法等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建设治安防控“天网”工程,加强完善食盐质量检测、值班、车辆管理、库房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领导每周轮流带队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每年进行一到两次防火实地演练。确保了盐业干部职工队伍和食盐供应“两个稳定”,对市上安排部署的防汛等工作也是按要求认真完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叶苗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