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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报告非法经营疫苗行为的公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6-92277 发布日期 2016-03-23 15:22
来源
内容概述 关于依法报告非法经营疫苗行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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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知(食药监稽〔2016〕30号)要求,凡与已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行为的,应在2016年3月25日前,将疫苗的品种、数量、批号、购销流向等情况主动向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广大群众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安康市食药监局举报。举报电话:12331  3291361

  特此公告!


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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