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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顺利实施

    作者:李芳 时间:2016-03-30 08:23 来源:市编委办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机构设置,严控人员编制,提高行政效能,市编委办将部门“三定”方案拟定工作作为落实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要求的有效载体、作为部门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作为巩固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有力地推进了市政府各部门“三定”方案制定工作顺利实施。
      领导重视。《安康市政府转变职能和机构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了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了市级党政群机构改革工作。按照会议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上报了各部门“三定”方案。在较短时间内,市编办集中专门力量审核形成了初核意见,并按程序报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请市政府办印发。
      沟通充分。市编委办成立“三定”审核组对部门上报的“三定”草案,严格遵照执行省委、省政府批复文件和市编委会精神,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采取了“六个对照”的方式,即:对照相应法律法规、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事项、机构编制政策规定、上级部门“三定”方案及部门原“三定”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在认真分析研究、主动与部门联系,反复沟通协商、多轮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力求前后贯通、上下衔接,并兼顾“新旧左右”,同时结合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进行了相关事项委托,直至达成一致意见,在较短的时间内先后完成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初审工作,并对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好向省编办和市编委的请示汇报,确保部门“三定”方案制定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审核严格。审核中,严格按政策要求落实。在职能转变方面,对中省市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明确下放的,按层级下放到位,不在主要职能中保留,内设机构职责尽量与主要职责对应,做为主要职责的明细说明进行表述。在机构精减方面,将人防办在规划局加挂牌子、卫生局和计生局整合组建了卫计局、将物价局在市发改委加挂牌子、粮食局调整为发改委内设机构、外事侨务办调整为政府办内设机构,改革后市政府工作部门减少5个;内设机构数量只减不增,平均每个部门至少精减1个,一般不设政策法规和外事等内设机构,财务、人事、办公室等内设机构尽量综合设置。在控编减编方面,在现有行政编制的基础上精简10%,结合各单位实际,合理核定了各部门的行政编制数。在领导职数精减方面,严格按照行政编制数核定部门领导职数,市级党政群机关部门编制数在20名以下的,核定部门领导职数不超过1正1副;部门编制数在20-40名的,核定部门领导职数不超过1正2副;部门编制数在40名以上的,核定部门领导职数不超过1正3副,各机关部门正职一般不党政分设;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专业技术性领导职数限定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部门设置;挂牌机构不得设为实体机构、不核定专职领导职数;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办事机构;市政府及部门领导不配备领导助理;内设机构人员编制3名的科室,设置科级领导职数1名,编制在4-6名的科室,设置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编制在7名以的科室可增配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监督有力。“三定”规定印发后,各部门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切实维护“三定”方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各部门还需严格按照规定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调配人员。据悉,市编委办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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