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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从七方面入手推进计生新农村新家庭建设

    作者:柯昌军 张松涛 时间:2007-01-12 09:01 来源:安康市人口计生局 字号: 打印

    近日,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围绕“倡导新风尚、培育新农民、争创新家庭、建设新农村”这一主题,把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新时期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的新载体和总抓手,重点做好七个方面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继续强化查环、查孕、查病的“三查”服务和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努力提高节育措施落实的有效率和及时率,消除低生育水平反弹的各种隐患,确保工作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是大力提高人口素质。建立出生缺陷干预体系监测网,建立定期通报、预防、评估和预警制度,实施宣传、预防、治疗三级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把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村组服务为依托、机构照顾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整合社会、村组、家庭资源,努力做好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工作。
    三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及溺弃女婴的不法行为。
    四是巩固和完善计生管理服务体系。市上将分期分批推行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力争到十一五”末,使全市县、乡服务站达到国家标准。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把落实流出地管理服务的责任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切实落实村、组、中心户管理的责任,制定和完善流出地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流出地与流入地共同管理机制。
    五是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居)民议事制度、村(居)民代表大会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改进生育指标和生育管理,健全村级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和相关计生工作信息收集、反馈制度。
    六是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把生育文明建设与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将乡村人口学校、计生中心户建设作为公共文化设施的重要内容。扶持各种文艺表演队,开辟各种文化场所,发展农村人口文化产业。加强普法宣传,切实维护村民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七是加大对农村计划生育奖励力度。继续落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认真落实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对放弃二孩生育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给予农村落实绝育措施的双女户家庭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家庭给予补助等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政策。
    为实现上述目标,市政府要求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对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的考核。村上建立以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任组长,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村妇女主任、计生协会会长等参加的新农村新家庭建设领导小组。每个村配备1名专(兼)职计生人员,村民小组有创建新农村新家庭宣传员,每20—50户设立一名中心户长。对村计生干部实行县聘、乡管、村用,落实报酬,并经常进行培训。
    市上将每年评选20个行政村作为市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由市政府进行命名授牌,每村奖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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