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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步伐,石泉县筹资150万元,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对开发价值较小的成片公房进行综合改造,滚动开发,新建500套廉租住房,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居住。
为确保廉租房制度顺利实施,石泉县制定出台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廉租住房的管理机构,落实了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建立了最低收入居民家庭档案和申请、审批制度。
目前,第一幢廉租楼已开工建设,预计2007年7月竣工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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