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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我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积极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引导企业加快股改,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日前,市政府出台《安康市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奖励实施细则》。
根据《奖励实施细则》,我市对于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A股市场上市的市内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对于在新三板挂牌成功的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企业40万元奖励;对于在新三板挂牌并成功实现直接融资的,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企业50万元的奖励。对于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场外市场交易板挂牌成功的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对在区域性场外市场交易板挂牌并成功实现融资的,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企业30万元的奖励。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所在县区金融办和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向市金融办申报奖励,由市金融办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兑现。申请奖励的企业应据实报送有关资料,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奖励资金的企业和协助申报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奖励资金的证券中介机构或推荐商,相关部门将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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