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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统一使用合作医疗专用处方

    作者:董芮 时间:2007-02-05 09:31 来源:石泉县政府信息网 字号: 收藏 打印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合作医疗操作程序,真实记录和反映合疗患者的医疗情况,为合疗工作的监督管理提供可靠依据,保证合疗基金安全运行,石泉县自2月1日起在全县各合疗定点医疗机构统一使用合疗专用处方。
    石泉县卫生局文件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从2007年2月1日起,统一使用石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处方。凡石泉县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慢性病患者门诊治疗和住院患者处方用药,都必须使用合疗专用处方;凡石泉县参合居民(城镇低收入居民)住院处方用药,也必须使用合疗专用处方。否则,县合管办将不纳入报销补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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