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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为选贤任能和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干部监督工作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标准,既看干部任用工作是否严格履行程序,又看是否符合条件,广大干部群众是否满意,坚持程序监督、标准监督和纪律监督并重,使监督检查工作起到规范、纠偏、促进的作用。
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2006年结合镇乡、县级党委换届,县纪委、组织部密切配合,对新提拔的37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在廉洁自律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离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调整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2006年共对5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收到了较的监督效果。
强化相关机构的协同监督。建立健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多渠道的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和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强化群众监督。结合镇乡、县级党委换届,县委组织部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进一步加强了查办督办力度,坚决杜绝了干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不良风气和“带病提拔”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了举报工作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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