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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6-007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年05月04日 |
文号 | 安政字〔2016〕14 号 | 公开日期: | 2016-05-04 14:52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尹清辽同志分管工作如下:
尹清辽同志,负责金融、保险方面工作。分管市金融办,协助分管发改、工信(国资)、科技工作,联系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安康监管分局,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长安银行,信合安康办事处,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安康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安康分公司,西部证券安康营业部,国家粮食储备库。
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负责人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6 年 5 月 4 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字〔2016〕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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