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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补充规定》的要求,今年以来安康市地税稽查局进一步推进“责任稽查”建设,加强落实税务稽查“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助力反腐倡廉工作。
明确一案双查方向。“一案双查”既查税,又查人,既打击偷逃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又规范税务人员在征收管理中的从税行为。对于“一案双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法依规严格问责,坚持以查促管,以查促廉,从源头上有效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建立案件查办联动机制。稽查、监察、征管、税政等部门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建立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将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形成案件查办的合力。
加强后续管理,推行“双回访”制度。选择被查案件进行“稽查回访”和“监察回访”,检查被查企业执行稽查处理决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向纳税人了解稽查人员执法服务质量,做好双向监督工作,确保税务干部“零违纪”。
建立健全一案双查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将一案双查工作和执法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将一案双查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以促进“双查”工作全面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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