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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检察院创新学习载体整合学习资源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作者:张晓峰 时间:2016-05-31 08:16 来源:市检察院 字号: 打印

      今年以来,安康市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在机关全体党员中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前一阶段制定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方案、学习安排的基础上,又不断创新学习载体,整合学习资源,充分发挥学习在教育工作中的引领作用。
      积极部署开展“读好五本书、提升五种能力”学习实践活动。年初,市院印发“读好五本书、提升五种能力”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将本次学习活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将“读好五本书”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紧密结合,将提升五种能力与做合格党员积极对接,让全体党员通过学习大力提升政治、业务能力,亦积极践行合格党员的标准。截至目前,全体党员干警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已原原本本的学习了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政治理论篇目,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新近出台的司法解释等业务篇目,每人已撰写学习笔记5000字以上,心得体会1篇。
      积极建立机关各处室和各支部集中学习制度。建立了市院机关各处室每周三集中学习制度,重点安排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刑法》、《刑事诉讼法》、《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处理》、《电脑办公》和“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同时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各支部每周组织党员召开一次党员大会,重点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的学习内容,截至目前,市院各支部已组织学习了“两学一做”有关文件、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内容。在做好各处室和各支部集中学习的同时,市院全体党员又制定了个人学习计划,切实让“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立体化、全覆盖。
      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去年以来,市院印发了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规定党组中心组每月各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该制度明确规定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时间定于每个月第一个工作周的周一上午,检察业务集中学习时间定于每个月第三个工作周的周一上午。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院充分发挥该学习制度,已组织了10次集中学习,主要学习了“两学一做”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学习了党章、《党组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过充分发挥该学习制度的载体作用,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取得了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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