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提拔任用和评优表彰,保障换届选举期间选人用人廉政监督,今年以来,镇坪县纪委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切实提高廉政鉴定质量,通过查“廉”、评“廉”、问“廉”、述“廉”,从严“诊断把脉”,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受奖”。
建立廉政档案,查“廉”。建立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收录领导干部学习工作经历和奖惩情况,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的基本情况、总收入情况、经商办企业情况、房产情况、车辆情况和持有因公和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重点收录是否受过党政处分材料和受理信访举报的问题。根据干部的任用及调整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更新、补充,跟踪了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通过查阅廉政档案,全面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材料准。
完善体制机制,评“廉”。建立完善《镇坪县纪委监察局廉政鉴定试行办法》,明确廉政鉴定的范围和对象、鉴定内容、鉴定形式、具体办理程序、鉴定时间、鉴定期限等。
围绕廉政对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职、遵守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信访举报查处3方面情况做出客观真实结论,对集体近三年和个人近五年的廉政情况进行鉴定。征求信访室、审理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的意见,广泛深入评价集体和个人的廉政情况,做到意见细致、评价深入、鉴定全面。
深入实地核实,问“廉”。采取集体座谈、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到被鉴定对象单位调查了解其廉洁自律情况。认真询问收集鉴定对象廉洁自律各方面的现实表现、问题症结,深入核实问题、掌握情况,充分结合纪委内部审查意见和外部调查建议。汇总意见形成鉴定结果送县纪委常委会签,并经县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对干部考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增强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实效性。
严格结果运用,述“廉”。对查实存在隐瞒个人重大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存在“四风”问题等违纪行为的说明事实情况,对受过党政纪处分和收到过信访举报的说明处分情况和信访处理意见,重点标注仍在党政纪处分期间的领导干部。综合各方面情况作出鉴定意见。截至目前,共对38名拟提拔干部和10名拟推荐的评优表彰干部进行了廉政鉴定,“诊断把脉”切实为干部提拔任用和评优表彰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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