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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设立工业发展基金

    作者:彭蜀秦 时间:2016-06-14 08:42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为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壮大企业规模。近日,岚皋县出台《工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专项工业发展基金,助力企业增动能。
      该办法扶助对象涉及县域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及为其服务的相关机构,发展基金主要由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暂定两年)专项扶持,工业集中区厂房租赁费用及申报争取的专项扶持资金纳入专用范畴,基金采取年度结转,累计留存使用。该基金扶持分为无偿扶持和有偿使用,对企业遭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给予一次性无偿紧急救助;对县委、县政府支持重点企业作出的“一企一策”给予无偿扶持;针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给予有偿使用政策。借用工业发展基金有偿使用的,最高借贷100万元,利息按当年银行基准利率的60%执行,限期一年。
      为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该县成立工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建立财政专账,按照“专款专用,突出重点、择优支持、依法监督”原则,严格项目审批程序,规定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能够促进县域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带动就业的有良好信誉的企业优先申报工业发展基金使用。县管委会根据年度工业发展及项目建设情况,于12月底编制下年度工业发展基金扶持计划,明确扶持重点和申报程序,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积极备案,并定期核查工程进度。项目竣工后,实施单位及时向工业发展管委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经贸及工业园区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督促企业按规定偿还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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