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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颁发市本级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6-97191 | 发布日期 | 2016-06-28 15:10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内容概述 | 我市颁发市本级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
6月28日上午,市本级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举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鲍永能、省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文出席仪式,并为市本级取得首批《不动产权证书》的权利人颁发证书。即日起,我市对中心城市规划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有效举措,对于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基础,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方便群众,都具有重要意义。
不动产登记工作是我市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目前已全面完成了职责整合、机构设立、制度制定、流程再造等工作。随着市本级首批《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将有效结束土地、房产、林地等产权分散登记的历史,开启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新征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鲍永能在颁发仪式上讲话,并要求相关部门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完善相关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办事流程,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树立良好政府形象,努力把不动产登记工作打造成又一项利民、便民、惠民的民心工程。要求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推进和提升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合力;通过加大新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使得该项工作家喻户晓,不断深入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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