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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九项措施助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作者:谭勇 时间:2016-07-21 08:00 来源:镇坪县 字号: 打印

      为加快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政策支持的导向性和精准性,镇坪制定出台《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暂行)办法》,从九个方面对在该县注册纳税的各类电商市场主体予以激励扶持。
      一是开展电子商务精准扶贫试点。紧扣全县脱贫攻坚目标,鼓励企业、能人大户通过电子商务帮助贫困户增收。对带动10户以上、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的电商扶贫企业或个体,按其带动贫困户增收的40%比例予以一次性激励扶持。
      二是支持网络零售业发展壮大。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网络销售。对年度线上销售额达到10-30万元、30-50万元、50-100万元、1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一定比例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是支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发展。加强外引内联,对新进入我县投资的知名品牌电商企业,以及新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总部或区域性、功能性中心,实际到位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实地正常开展经营的,给予一次性入驻扶持3万元。
      四是加快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发展。支持本地特产展销平台、大宗农产品电商平台、社区电商平台、电商平台企业发展,从展销产品数量、年度销售额、注册用户等方面进行评价,并给予相应的激励扶持。
      五是着力提升电商产品质量。对新获得“三品一标”、SC认证的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包装设计创意、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的产品,每个产品给予0.3-0.5万元的激励扶持。
      六是支持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作。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电商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示范扶持5万元、3万元、1万元;对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和电子商务专业楼宇的支持政策,按县政府要求以“一事一议”进行研究。
      七是支持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凡参加政府组织的电商培训,培训经费由政府足额补贴;对每建立一个规范化镇级电商服务中心,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每建立一个规范化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给予一次性补助0.5万元。
      八是鼓励物流快递企业发展。引导全县物流、快递、货运企业聚集发展,支持物流快递企业整合行业资源,提供低收费、高效率、便捷优质服务。支持建立县城社区、集镇、安置社区快递投送体系,提供便民服务。支持建立快递园区,提高快递投送业务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九是激励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各镇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支持、参与电商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按年度设立:电子商务发展先进单位(镇、部门)、先进企业(个人),由县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对创建达标的“电商扶贫示范网店”、“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电商扶贫龙头企业”由县人民政府给予授牌认证,并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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