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针对地质灾害威胁户、洪涝灾害威胁户、老弱病残留守户、家有学生且交通饮水不便户、偏远地区吊庄户、需相对集中分散安置户、其他需要搬迁的贫困户和需要旧房改造的贫困户等“八类对象”住房实际,采取进城入镇到社区集中安置、“交钥匙”工程、相对集中分散安置、旧房改造四种方式,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
进城入镇集中安置。对有能力搬迁的贫困户鼓励进城入镇到社区安置,现已确定进城对象884户,进集镇对象489户。启动县城安置点3个、明确房源1934套,集镇安置点7个、明确房源937套。为突出搬迁安置工作重点,对进城购房有困难的,县上给予每户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贴息,贴息5年,比例分别为100%、90%、80%、70%、60%;凡入镇购房有困难的,县上给予每户不超过5万元的贷款贴息,贴息3年,比例分别为100%、90%、80%。据初步测算,完成全县搬迁安置工作9年(贴息时间)须累计贴息9591.6万元。
相对集中分散安置。重点针对离土谋生能力差的特殊贫困户群体,可在集镇或者已经建设的安置点插花建设砖混结构住房,也可在本村或者连片村选择通水、通电、交通便利、安全稳固地点建设砖混结构住房,坚决杜绝单庄独户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地方原址重建。建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人均25㎡以内,比例控制在当年移民搬迁安置任务的20%以内,每户按3万元的建房补助标准兑现。对建设10户以上相对集中的安置点,每户按1万元的标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现已落实204户,启动连片村安置点7个,先期拨付到镇资金306万元。
“交钥匙”工程。对无力进城入镇到社区的特困户,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实施、统一验收、统一管理措施实施“交钥匙工程”。坚持跨村建设规模不低于30户、面积在30-60㎡的安全住房,鼓励上楼安置,集中解决特困户住房问题。对五保户和即将列入五保户的困难人群,按照“两院合一”或“一院两制”的办法进行精准安置。现已落实521户。
旧房改造工程。对现有房屋稳固、居住安全、交通便利的贫困户,实施改房、改厨、改厕、改水、改圈和地面硬化、庭院美化的“五改两化”工程。各镇按照不超过脱贫村土坯房贫困户总数25%的比例对改造对象进行认定,根据县住建部门确定的改造风貌和技术规范确定施工队组织实施。计划下达、进度统计、组织验收和资金的拨付、监管分别由县扶贫局和财政局负责,验收后,按每户1.5万元的标准予以兑现。现已落实旧房改造388户,拨付到镇资金582万元。
据了解,截止6月底,岚皋县共启动建设集中安置点16个,其中:县城安置点3个、集镇安置点7个、连片村安置点6个,明确房源2797套,旧房改造正在全面推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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