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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王杰等3名同志分别荣获“陕西好交警”、“陕西好司机”、“文明交通志愿者”荣誉称号

    作者:佚名 时间:2016-07-22 08:55 来源:市交警支队 字号: 打印

      按照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陕西好司机”、“陕西好交警”、“文明交通志愿者”评选活动的工作安排,经逐级推荐、群众评议、专家评审,我市平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管员王杰、宁陕县宁陕小学匡伟分别被评为2015年第四季度“陕西好交警”和“文明交通志愿者”;安康市高新幼儿园邓良军被评为2016年第一季度“陕西好司机”。受到了省文明办、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的通报表彰。
      受表彰的三位同志在平凡的工作中,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创建,弘扬文明交通理念,为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养,建设富裕新安康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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