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岚皋县纪委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准确把握“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突出重点,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的同时,有案必查、责任倒查,切实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上半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50件,初核142件,立案71件。其中:初核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56件,立案40件。
抓早抓小,促进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转变“以案论功”的旧观念,探索出台了《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的意见》,将从严教育监督党员干部的关口前移,在不降低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标准的前提下,对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并根据情况不同,综合运用警示提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四种主要方式,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上半年,综合运用四种方式处置111人。其中:警示提醒24人,诫勉谈话49人,通报批评15人,组织处理23人。有效预防了小问题演化为大问题、个别性问题演化为多发性问题。
抓程序,促进纪律审查规范化。紧紧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24字方针,抓好线索处置、审批程序、移送审理、文书质量、办案场所“五个规范化”,切实推进纪律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在线索处置上,严格按照中纪委确定的五种处置方式和标准,集中排查、统一分析、集体研究,防止问题线索失控、失管和案源流失。在审批程序上,认真执行立案、初核请示报批制度和立案审批会议制度,确保立案审批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按程序进行。在移送审理上,按照“初步审核、阅卷审理、见面审理、征求意见、会议核审”模式把好审理关。在审查文书上,编印了《纪律审查工作规范实用手册》,让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每一类都有对应的“操作指南”,确保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统一标准执行。在办案场所上,按照安全、规范、保密的原则,投资200余万元建成了县纪委标准化办案工作区和12个镇纪委标准化谈话室。
抓重点,促进纪律审查提质增效。紧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社保等惠民强农资金的监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以及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全面审计清查各村财务收支、资产管理、专项资金、村务公开等情况,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驻点巡察等方式,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等作用,多渠道深挖细查问题线索。目前,对全县12个镇128个行政村进行了摸底排查,发现移民搬迁、低保医保、扶贫救济等方面重要问题线索23条,涉及10个镇21个村,由县纪委进行了重点处置。同时,为调动干部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实行了严格的考核问责制度。对纪律审查工作实行月排名、季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通报排名靠后的,严格实行约谈警示制度。对出现季度“零初核”、半年“零查处”的镇,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两个责任”。上半年,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排名靠后的2个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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