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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运管处规范运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作者:孙启贵 时间:2007-03-12 08:00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为有效防止运政执法工作中的公路“三乱”现象,维护运政系统良好的运政执法形象,安康市运管处近日就规范文明执法行为对全市所有运政执法人员提出要求:
    一是要求各级运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要做到认定违章事实清楚,采集证据充分有效,处罚程序规范合法,处罚依据准确适用,执法文书和罚款票据填写规范正确。二是各级运管机关不得对执法人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三是要求要坚决杜绝逢车必查、逢车必罚和违规双向拦车的行为,检查重点应当放在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上路检查应当在公路路口,不得因检查车辆引发交通堵塞。对国家规定不准检查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随意拦截检查,对运输蔬菜瓜果等鲜活产品的车辆,不得随意拦截、检查和扣车、罚款,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四是要坚持公平、公正执法,对外地车辆不得歧视、刁难,对违章车辆当场纠正或处罚后要立即放行,处理违章原则上以教育为主。对存在安全隐患需要暂扣的客运车辆,必须做好乘客的疏散工作。五是对因不按规定执法而造成经营者投诉、媒体暴光及行政败诉的案件,要追究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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