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市人事局、教育局决定,对安康市第一小学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安康市第一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师范类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具体岗位所需招聘对象和条件按《安康市第一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中的要求确定。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省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以及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获得省级单项奖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步骤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详见市政府门户网站(www.ankang.gov.cn)以及安康日报等媒体。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7年3月12日至16日下午5时。
2、报名地点和资格初审:考生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教师报考还须持原单位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意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安康市第一小学报名,按公布的岗位和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如实填写《安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如果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考试收费标准按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
(三)考试考察
1、笔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由市人事局、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2007年3月31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时政、哲学及写作为主。参考资料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指导》。专业科目考试范围按招聘岗位专业特点确定,由安康市第一小学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结束后,通过媒体及其他方式公布考试结果。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3、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
4、体检:由安康市第一小学负责。参加体检的考生到指点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事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事局向拟聘用人员发送《安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填报《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公开招聘的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考生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考生个人负责。
咨询电话:
安康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0915-3234040
安康市教育局人事科0915-3212059
安康市第一小学0915-3112614
附:安康市第一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安康市人事局
安康市教育局
二00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