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实施意见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教育服务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6-019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年08月24日 |
文号 | 安政发〔2016〕26 号 | 公开日期: | 2016-08-29 17:16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意见》(陕政发〔2016〕28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强化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政府主导、以县为主,城乡一体、统筹推进,抬高底线、补齐短板,促进均衡、提高质量”的指导方针,着力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强化教育保障,努力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和群体间差距,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追求公平有质量教育的愿望。
二、目标任务
(一) 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全市城乡学校布局基本适应城镇化建设和人口结构变化需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颁标准;均衡配置办学资源和师资队伍,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乡、区域、校际间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消除“薄弱校”、“大班额”和“择校热”现象;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教育治理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 分年度目标: 2016 年岚皋县通过省“双高双普县”认定和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省级初验,汉阴县、镇坪县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县国家认定;汉滨区、紫阳县、高新区启动实施省“双高双普”和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2017 年汉滨区、紫阳县、高新区创建省“双高双普县”通过市级初验;2018 年汉滨区、紫阳县、高新区通过省“双高双普县”认定和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省级初验;2019 年汉滨区、紫阳县、高新区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县国家认定。到 2020 年,全市所有县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和省“双高双普”要求,并通过国家和省评估认定。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 99.9%以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 98%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 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
1.努力扩充城镇教育资源。 要建立适应城镇化发展的学校布局和动态调整机制,在编制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时将学校同步规划,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参与规划审定工作。实施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依法认真落实城市新区、开发区、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建设标准化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规定,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或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就地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加快扩充城镇教育资源,满足城镇教育学位和学生就近入学需求。落实好《安康市县城以上中小学建设方案》,中心城区要按市区一体抓好学校规划布局,认真实施“十三五”安康中心城区教育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教育资源整合,努力扩充城镇教育资源供给。力争到 2018 年中心城区和县城中小学校基本消除 66 人以上超大班额,到 2020 年基本消除 56 人以上大班额,中心城区教育结构布局满足中等城市发展需要,“大班额、择校热”得到有力缓解。
2.着力加强农村学校建设。 要按照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结合农村社区建设和人口聚集趋势,合理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好必要的完全小学和教学点,稳定乡村生源,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求。应慎重稳妥撤并农村中小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解决撤并学校学生就学问题。同时应确保闲置校园校舍优先用于教育事业,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要全面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帐,全面摸清底子,分年度明确建设任务,按照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要求,结合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等项目的推进实施,加大寄宿制学校后勤服务设施、教师周转房和教育信息化等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到2020 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消除砖木结构校舍,完全小学以上运动场全部软化、其他学校包括教学点全部硬化的目标。
3.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 要以县为单位加快建立和完善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完善教育资源服务体系。通过网络资源利用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在“互联网+”理念指导下,弥补农村教育改革发展、质量提升的短板,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到 2020 年,所有教学点实现教育信息化建设全覆盖,所有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达到省颁标准。
(二) 均衡配置师资队伍
1.加强教师队伍管理。 要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统筹建立统一的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适当向农村倾斜,不断完善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统筹教师资源配置,严把教师入口质量关,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科学核定教职工编制。要抓住国家贫困地区教育扶贫和人才支持计划,加大教师招聘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努力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加大农村学校音体美、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配备,统筹解决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农村中小学优质教师资源不足的问题。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师,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教师编制。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统筹利用公益性岗位解决学校工勤人员不足问题。
2.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 要建立和完善城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完善管理与考核评价机制,逐步扩大交流范围,提高优秀校长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交流。各县区城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比例不得低于省市规定标准,并逐步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到城镇交流学习比例。加快推进“县管校聘”的教师管理制度,力争到 2020 年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由“学校人”到“系统人”的转变。要落实好教师待遇,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对农村教师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住房保障等方面要予以政策倾斜。要建立农村教师荣誉制度,落实并完善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引导广大教师扎根山区、奉献教育事业。
3.全面实施教师能力提升工程。 面向全体教师,完善分岗、分类、分层的终身学习和发展体系,建设“菜单式、自主性、开放式”的教师培训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校本培训、校本研修,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从 2016年起,“十百千万培训工程”要重点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长、教师倾斜,向广大农村教师倾斜,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教师师德师能水平。对新入职教师和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从教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切实提高其专业素养。
(三) 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
1.加强学生良好道德素养和社会实践能力培养。 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学校管理等各个环节,积极探索新时期德育工作有效途径,鼓励引导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开展道德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社会责任感,提升社会道德素养。要广泛组织开展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强化学生主体意识和兴趣爱好开发,着力培养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重视家庭教育,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内容,增加课程难度、挤占其他课时。要重视和加强学校体育美育教育,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艺术评价制度,教育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艺术素养。要严格作息制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建立完善学校违规办学监督、举报、监测、督查及问责制度,坚决杜绝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等行为的发生。
3.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要围绕教和学两方面深入开展教学研究,鼓励学校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实验,引导教师主动学习新的教学理念,转变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率。要突出学生课堂主体地位,不断深化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改革,积极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新方法,开展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教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要因材施教,关爱学生,着力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上下功夫。
(四) 深入推进教育公平
1.推进实施十三年免费教育。 要加大教育经费统筹使用,加大基础教育投入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十三年免费教育工作的推进实施。要巩固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落实对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幼儿免除保教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政策,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要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统一城乡九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按标准足额预算生均公用经费,对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落实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实施高中阶段三年免费教育,从 2016 年起,实行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继续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除学费政策。从 2016 年秋季学期起,对普通高中学生按标准免除学费,为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提供国家助学金。
2.做好特殊群体教育服务工作。 进一步完善弱势人群接受义务教育关爱服务体系,依法保障留守儿童、贫困儿童、残疾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加大学校供餐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保障食品安全,到 2020 年基本实现学校食堂供餐全覆盖。加大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为主,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全程资助体系。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帮助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掌握职业技能。
3.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严格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到 2020 年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要加强宏观管理,严格核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规模,规范招生程序,严格限制跨县、跨区域招生,确保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 50%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深化“三区一体化”大学区制管理改革,打破地域和体制机制障碍,鼓励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和九年一贯制等办学方式,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城乡合作、强弱合作等协同发展机制,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积极推进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改革,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重点班、重点校,严禁公布学生成绩排名,不得单纯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和学校。坚持开放办学,鼓励引导民间资金投资兴办教育,满足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
四、保障机制
1.强化行政推动。 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履职尽责担当,切实担负起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教育、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要认真调研,科学编制教育发展规划,整合项目资金,围绕教育均衡发展做好建设项目编制申报和资金筹集管理工作;编制、人社部门要加强教师编制配备管理,主动做好服务;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在学校建设规划用地、土地征用、项目审批、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专项督导检查和审计监督;公安、卫生、文化、安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环境。
2.强化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好教育经费投入的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法定要求,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政策性投入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以全面实施十三年免费教育为契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巩固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统一城乡九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确保按省定标准和要求贯彻执行到位。特别是未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评估验收的县区,要超常规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学校建设和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
3.强化督导考核。 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考核和奖惩问责机制,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督导考核县区教育工作暨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县区人民政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督导考核与评估检查。市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范畴,进一步强化对县镇政府及党政领导教育履职督导考核,探索推进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工作。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制度,已通过国省认定的县区,要巩固提高工作成效,切实加强对本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动态监测和分析,形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4.强化安全管理。 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力度,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落实校园岗位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健全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中小学食品饮用水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或小饭桌的监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保障学生的健康和安全。
5.强化舆论引导。 要大力宣传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的战略意义,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发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表彰奖励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县区、部门和优秀工作者,大力弘扬广大教师扎根基层、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6 年 8 月 24 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发〔2016〕2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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