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要闻 > 正文内容

    市直部门第三轮巡察信访举报方式公布

    作者:佚名 时间:2016-09-18 14:44 来源:市纪委 字号: 打印

      经市委研究同意,从2016年8月底开始,为期2个月时间,对市食药监局等17个单位实施第三轮巡察。目前,市委五个巡察组已陆续进驻各被巡察单位。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及巡察工作相关的举报和反映。
      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巡察期间举报电话:1882975902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akdyxcz@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移民局。巡察期间举报电话:1882975902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akdexcz@163.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招商局、市方志办。巡察期间举报电话:1882975902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akdsxcz@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质监局、市盐务局。巡察期间举报电话:1870915534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akds4xcz@163.com。
      市委第五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工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供销社。巡察期间举报电话:18709155348,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akdwxcz@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叶苗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