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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集中推进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作者:刘博尔 时间:2016-09-22 09:43 来源:石泉县 字号: 打印

      近日,石泉县委组织部、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制定出台《石泉县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实施方案》,在全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集中组建党组织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
      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要求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有明显提升,通过开展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确保实现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全部单独成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名的,采取区域联建、派驻帮建、挂靠组建、同业共建、龙头带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实现有党员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达到100%;没有党员的,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建立工会、妇女、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等方式,实现无党员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通过集中组建活动,努力实现职工人数5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有党员、100人以上的有党组织,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民办学校、民办医院以及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实体性社会组织有党组织,实现全县非公企业党的组织覆盖率达到50%以上,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率达到60%以上。
      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县委组织部要求各镇和有关单位党组织在9月底前,对管辖范围内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再进行一次核查摸底,对破产关停、名存实亡、空壳虚化、无法正常开展活动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清理。对有场所、有人员能正常生产经营的非公企业和正常开展工作的社会组织,按照已建党组织、有党员未建党组织、无党员等3个类别,分级分类建立或更新基础台账。对新成立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做到经营运行情况清、职工队伍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出资人(负责人)情况清、未建党组织原因清,同时按照“一企一策”“一社一策”的要求,明确推进“两个覆盖”任务措施、进度安排和责任人,并对原基础台账中减少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逐一做出说明,形成专题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县非公党工委。
      进一步创新组建方式。各镇和有关单位党组织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单独、联合、挂靠的组建方式,结合新成立的非公和社会组织实际,积极探索单独组建、派驻帮建、区域联建、同业共建、行业统建、“协会+会员”组建、临时组建等灵活多样的组建方式,加大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对于没有党员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通过建立工会、妇女、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托群团组织做好联系群众、推优入党等工作,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同时要求县市场监管局统筹抓好重点商务楼宇、商业街区、专业市场等非公企业集聚区“两个覆盖”,集中打造一批“小、个、专”市场示范点,县民政局全面掌握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协助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工委集中打造一批社会组织党组织示范点,并紧紧围绕促进生产经营发展、凝聚服务群众开展活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进一步夯实党建责任。按照年初下达的党员发展指标落实党员发展计划、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注重把符合条件的一线职工、业务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发展为党员,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出资人(负责人)入党。广泛开展“亮身份、找组织”活动,寻找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的“口袋党员”“隐形党员”,引导其转接党组织关系,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县市场监管局和民政局按照“三同步”要求,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从业人员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提高党组织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11月中下旬,县委组织部、县非公党工委将对各镇、有关单位集中组建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将在全县通报并作为对各镇、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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