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政府网站抽查相关情况的通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6-024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年09月20日 |
文号 | 安政办函〔2016〕228 号 | 公开日期: | 2016-09-29 17:53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政府网站抽查相关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16 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函〔2016〕68 号),省政府办公厅也对全省政府网站进行了抽查,我市被抽查的12 家政府网站中7家存在突出问题,其中,宁陕县审计局网站在国办复查中为不合格网站,宁陕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汉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在省政府办公厅复查中为不合格网站。经过2015 年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和全面整改之后,部分网站仍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主办单位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是重要原因。经研究,决定对省政府抽查点名的宁陕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汉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紫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石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安康国土资源信息网站、安康科技网站等6 家存在突出问题的网站在今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予以扣分;对未按时完成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岚皋县政府、宁陕县政府、石泉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从暴露出来的问题看,部分县区和部门对网站建设管理重视不够,检查整改流于形式,责任落实和监管不到位,缺乏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 号)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照抽查出的问题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落实责任,加大整改和日常监测力度,全面提升我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政府网站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网站主办单位主体责任。同时,强化监管责任,从今年9 月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与各县区、各部门网站监管单位签订责任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问责。
二是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监测,重点解决内容更新不及时、空栏目、错链接、网站关停不彻底等问题;网站改版要同步修改全国政府网站基本信息库信息并报审,管理人员变动的要及时申报变更信息并加入安康政府网站普查QQ 群(群号:181473706),以确保网站普查信息的准确性和网站管理的连续性;建立季度抽查机制,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对全市20%的政府网站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网站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是加快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安政办函〔2016〕133 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未按要求完成关停并转任务的政府网站监管单位在10 月15 日前必须完成。
四是要强化监督考核。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网站日常管理,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问题。今年起,我市每年将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县区、各部门网站及新媒体进行绩效评估,加大日常监测力度。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专栏,24 小时内转载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对中国政府网“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站纠错平台”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办理并回复。
附件:1.安康市政府网站关停并转情况统计表
2.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函〔2016〕22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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