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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旬阳县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作者:鲁绪琴 时间:2016-10-14 08:56 来源:旬阳县 字号: 打印

      今年以来,旬阳县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把人民调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目前,已建立各级各类调解组织2143个,人民调解员达7695人。
      健全调解网络,夯实基层基础。7月份以来,狠抓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健全,选举增补了县人民调解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及时组建成立了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在重点领域组建了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整充实了镇、村(社区)调委会组成人员,下大力气在全县所有村(社区)的自然组建立了调解小组。目前全县共组建调解组织2143个,其中人民调解协会1个,县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1个,21个镇调委会,304个村(社区)调委会,1805个调解小组,形成了县、镇、村、组四级调解网络。真正实现了“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工作”。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员选任、聘任制度,积极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优化队伍专业结构,逐步实现人民调解员专职化。目前全县人民调解员达7695人。其中县级人民调解员50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109人,镇、村(社区)、组人民调解员7536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了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会和积极选派参加省市培训班,全县1000余名骨干人民调解员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技能。今年以来,调解各类纠纷1352件,调解成功率96%,涉及金额923.75万元,防止群体性上访8件152人。
      完善保障机制,推进规范运行。制定出台《旬阳县“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意见》、《旬阳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提高基层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7月中旬,县司法局对全县21个镇司法行政工作进行调研和半年督查检查,与各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司法所人员和重点村、社区干部交流沟通,普遍反映要解决人民调解员报酬问题,要真正调动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7月底,县司法局制定出初稿,对人民调解员的补贴,根据纠纷调解的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社会影响大小,将人民调解案件分为四类标准进行补贴。初稿形成后,立即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充分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和各部门的合理化意见,和县政法各单位、县综治办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对初稿又进行了修改。《办法》施行后将有利于调动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同时积极探索运行“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机制,提升矛盾纠纷联合化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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